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表示,上市架構改革諮詢為期四星期,時間合適,因為去年已經有相關諮詢及結論,今次諮詢只是讓細則更仔細,基本框架不變,只要市場沒有特別反應,下月可以開始實行計劃。他認為,創新產業定義很難界定,隨著市場及科技發展,這些行業模式變化很大,監管機構對相關定義指引要與時並進。

他又說,雖然港交所未有就「同股不同權」設立有時限的日落條款,但當中細則已經對不同投票權的受益人有限制,只容許對公司有貢獻的人才可擁有不同投票權,當事人過世後這批不同投票股權就會消失,都為公司運作訂立框架,認為安排適當及平衡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