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一名四十歲男子,涉嫌以虛假學歷向政府部門求職,騙取約一百一十萬元薪酬,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案情指,被告九九年在澳洲一間大學修讀學士,但未能完成課程,他在零四年到一三年間,以虛假的大學畢業證書等文件求職,先後獲民政署、學生資助辦事處及康文署聘用他擔任七個職位。他亦以有關文件向廉署申請一個職位,但最終未有填寫所需表格,不獲處理。

廉署早前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揭發事件,被告被控使用虛假文書、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等十二項罪名,獲准以一萬元保釋,本月二十二日到區域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