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十一歲女子,今日在高等法院範圍內旁聽旺角暴亂案聆訊,因戴上寫有「光復香港」字樣的頸巾,被法官彭寶琴指違反法庭禁令,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押後至本月二十九日判刑。法官又下令她在接受判罰前不得再到庭旁聽,包括不得在庭外看視像直播。

彭寶琴早前已下令,法庭內的公眾人士不得以任方可式展示任何標語,違者會被視為藐視法庭,這名女子一月底,在旺角暴亂案仍進行法律爭議時,曾在庭外叫囂,被法官頒令不得進入庭內旁聽,只准她在法庭外的大堂觀看視像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