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在佔領行動期間毆打社工曾健超案,上訴庭今日開庭處理案中三人包括警員陳少丹、關嘉豪,及警長白榮斌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 ,同案另外四名警務人員,早前已獲批上訴許可。

七名警員被法庭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當中陳少丹再加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全部人判監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