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台灣男子懷疑被本港一間未有註冊的金融投資公司,詐騙超過3000萬港元,其中四名事主來港報案。有事主表示,由於黃金期貨在台灣的交易量很少,所以透過香港投資公司進行買賣,起初獲得少量回報作為「甜頭」,於是加額投資。直至香港公司一方聲稱有回報率高達六成的投資計劃,游說再注資時才提高警覺,認為並不現實,並要求停止買賣,但發現公司已將事主的資金完全虧蝕。
協助台灣事主報案的「23萬監察」發言人、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政府遲遲未立法規管倫敦金的投資及場外買賣活動,促請盡快研究立法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