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昨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出境的三十三歲女子時,在她攜帶的環保袋內,檢獲四支懷疑受管制氣槍及配件,估計市值約六千元。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無牌管有槍械,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