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強調原則是充分反映國歌法作為全國性法律的立法目的及原意,及考慮本地制度及實際情況。當局將會在本月二十三日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法本地立法的內容概要,屆時會交代具體細節。他強調,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及標誌,立法最重要目的是尊重國歌,因此法例會就任何公開及故意貶損或侮辱國歌的行動,訂立罰則及刑責,但他相信絕大部分人都尊重國歌,因此毋須過份憂慮。
聶德權表示,當局的目標是在七月立法會休會前提交草案進行首讀,立法會再成立法案委員會詳細審議條例,之後才進行二讀及三讀,認為有充分時間聆聽各方意見及討論,當局亦會透過不同渠道聆聽意見,歡迎議員提出召開公聽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