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藍田發生的城巴致命車禍,涉事城巴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5個月、停牌5年。法官批評,被告駕駛的是巴士,但當時並不專注,又高速駕駛,置車上乘客的生命於危險當中。

案發在去年一月,61歲被告文振鵬駕駛一輛城巴雙層巴士,在藍田鯉魚門道撞壆翻側,造成一死二十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