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港島區選民,打算就選舉主任在裁定當區立法會補選當選人區諾軒,提名有效的程序,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指當時曾去信選管會和選舉主任鄧如欣,闡述區諾軒在傳媒訪問中主張自決,又曾焚燒基本法,認為他非真誠擁護基本法,應取消參選資格,但不獲正面回應,認為是程序不公。
提供協助的「23萬監警」召集人王國興指,不考慮選舉呈請,因為並非針對個人,而是認為整體程序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