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就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控罪,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出庭答辯,林子健在庭上指自己是無辜的受害者,寧死不屈,並否認控罪。辯方律師指,預計會傳召三名專家證人,由於尋找專家證人需時,要求押後才進行審前覆核。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六月十五日進行審前覆核,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42歲的林子健在去年8月11日,涉嫌在瑪麗醫院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聲稱他在8月10日下午,在旺角砵蘭街及碧街交界附近被操普通話口音人士擄走並施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