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間回收場的董事及負責人因非法收集、貯存和處理有害電子廢物,涉及的廢印刷電路板,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等,共被判罰款10.6萬元。

環保署人員去年八月,分別在元朗油渣埔村、洪屋村、大道村及沙頭角石涌凹發現四個回收場,違例處理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涉及將230噸,總市值逾2300萬元。環保署指,有涉案回收場內的大量化學廢物未有按法例要求,妥善貯存及展示警告標識,對環境及公眾健康構成風險,調查後向涉案公司及負責人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