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完成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民政事務局的檢討小組建議,按私人體育會對推動體育發展的貢獻,考慮會否在契約滿後續約,續約時會徵收市值地價的三分之一。小組建議規定私人體育會進一步對外開放體育設施,增至總量的三成,預計這類設施可以由目前約5000個,增至超過7000個,並要和體育總會或屬會合辦體育活動,開放至少每月240個活動時數讓公眾參加。
政府今日起展開6個月諮詢。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指,目前有66幅土地屬於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涉及不同範疇,部分土地已存在一百年,認為對體育發展有一定貢獻,但需要考慮社會對政府只收取象徵性地價或免地價是否過於慷慨,以及能否開放更多時段予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