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完成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民政事務局的檢討小組建議,按私人體育會對推動體育發展的貢獻,考慮會否在契約滿後續約,續約時會徵收市值地價的三分之一;規定私人體育會進一步對外開放體育設施。小組又建議,未來政府原則上應該不再考慮新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申請。政府今日起展開6個月諮詢。
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指,過去私人體育會用地毋須繳付地價,但社會有意見認為不合時宜,因此有需要調整政策,但私人體育會過去對香港體育發展有貢獻,應繳地價的水平不應太高,否則私人體育會將難以經營,因此將地價水平定在市價三分之一。地政總署表示,市區一至兩公頃的用地,今天三分之一地價大約為一至兩億元,新界鄉郊地區過百公頃的露天用地,要繳付的地價將是數以億元計。對於有意見提出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用作房屋發展,當局就指,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已將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的用地,納入諮詢,認為討論時也要平衡這些用地對體育發展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