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指,香港電訊六個分別位於荃灣、元朗、旺角、荔枝角、上環及灣仔的電話機樓,用作客戶服務中心,涉嫌違反地契條款,在參考法律意見後,正陸續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事項。若業權人於限期內未有作出糾正,署方會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釘契」,並且保留採取進一步執行契約條款行動的權利。至於香港電訊位於銅鑼灣禮頓道的電話機樓則未完成巡查。
地政總署指,業權人已就當中四個機樓提出短期豁免書/許可申請,以容許有別於有關地契准許的用途,會按既定機制處理,如獲批准亦會收取行政費用和豁免費。對於有報道指分區地政處在巡查之前向業權人作出通知,地政總署指分區地政處在收到投訴或轉介時會派員巡查,一般不計劃事先通知業權人,但無法例賦予署方職員在未經許可下,可進入私人處所巡查的權力,因此職員會留下聯絡便條或主動與業權人聯絡,以盡快安排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