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一四年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期間,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案件,終審法院早上開庭審理13名被告上訴許可申請,案件移師高等法院大樓進行。
案中13名示威者,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社運人士何潔泓等,被上訴庭改判8至13個月監禁。他們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並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