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布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公安邊防部隊、公安消防部隊、公安警衛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

方案指,為全面落實黨對解放軍和其他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按照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原則,將列武警部隊序列、國務院部門領導管理的現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將國家海洋局領導管理的海警隊伍轉隸武警部隊,將武警部隊擔負民事屬性任務的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同時撤回武警部隊海關執勤兵力,徹底理順武警部隊領導管理和指揮使用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