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理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的案件,旺角騷亂當晚曾向天開槍示警的交通警員黃慶威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表示,在旺角騷亂發生前,執勤時都未曾開槍,又認同辯方指事發當晚心情緊張。被問到有否曾考慮先向上級請示,再決定是否提升武力程度。黃慶威表示,當時現場情況危急,已等不及請示上級,形容是別無他選。
辯方問到當時有否想過,如現場人士不退後,會如何處理,黃慶威指,當時只是想制止在場人士的襲擊,沒有時間再想之後的事。他又說,開槍後便與重案組警員交代開槍經過。案中五名被告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在2016年農曆年初二的旺角騷亂中,被控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六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