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下午開會,討論在公共屋邨提供福利設施處所。房委會建議,將新落成公屋尚未使用的非住宅單位,例如互助委員會辦事處等,以優惠租金,出租給非政府機構作臨時工作基地,直至有需要回復原有用途,建議租賃期12個月,之後按月續證繳費。
另外,房委會在部分公屋,提供公眾停車場,紓緩泊車位不足情況,其中大埔寶鄉邨的120個公眾泊位,已於前年開放使用,上水寶石湖邨將提供另外約220個泊車位。未來五年亦計劃興建另外兩個公眾停車場,提供約350個公眾泊車位。而因應部分公屋,居民及訪客對車位的需求供過於求,已將約1150個泊車位租予非住戶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