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黃大海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就民主派議員區諾軒的立法會補選參選資格,提出司法覆核。代表黃大海的律師表示,提出司法覆核是因為黃大海希望申請禁制令,禁止刊憲宣布區諾軒當選,相反選舉呈請未能禁制選舉結果刊憲。
代表黃大海的律師又表示,如案件有合理可爭拗之處,法庭便應批出司法覆核許可。黃大海早前在入稟狀指,區諾軒曾焚燒《基本法》,及曾支持自決和港獨,要求法庭裁定選舉主任鄧如欣確認區諾軒候選人資格是違反《基本法》,又要求法庭裁定他的議員資格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