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寬限期今日屆滿。發展局指,全港目前有155個私營龕場,政府截至晚上七時收到144宗申請。根據條例,沒申請的龕場不能繼續經營。福位商會副會長黎孝仁指,大部分私營龕場都有遞交申請,而決定不遞交的,主要是位於紅磡區的龕場,涉及約一至三萬個龕位。他指,這些龕場大多都不是單位業主,今次申請要求之一是要有五年租約,而他們難以承擔承租但最終不獲發牌的風險。黎孝仁又指,政府已預留八萬個臨時存放設施,接收受影響骨灰,相信可以處理。
發展局發言人說,有意向私營龕場購買龕位的市民,應向經營者索取詳盡資料,以查核是否已持有牌照,及符合其他法例及規定。市民亦應要求經營者說明,若龕場日後倒閉或遭取締,可否獲得退款或賠償,如有需要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