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原副省長馮新柱,涉嫌嚴重違紀,經中共中央批准,被開除黨籍,並被國家監察委員會開除公職,收繳違法所得。中紀委已將他涉嫌犯罪問題、綫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中紀委指,57歲的馮新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及規矩、工作紀律,對黨中央有關脫貧的決策,消極應付,利用分管規貧工作謀取私利;他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私營企業負責人安排的宴請及旅遊,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他並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及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