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資料顯示,多間獲整筆撥款資助社福機構的高層員工總年薪,高過社署同等職級,當中保良局社會服務部兩名總幹事總年薪超過334萬元,當中超過76萬元為現金津貼。保良局指,社會服務部最高三層的管理人員,在16/17年度的薪酬總開支,佔服務整體營運支出2.33%;兩名最高層員工的薪酬是包括薪金和津貼,其中薪金維持晉升前水平,津貼則反映晉升後職責、工作範圍及考績評核。保良局強調,審慎理財的同時,須提供具競爭性的薪酬待遇,以聘任合適人才。

有工會收集66間受助機構的高級行政人員薪酬報告,發現有15間機構的高層員工薪酬,高過社署相同職級的薪酬;6間機構的高層員工薪酬升幅驚人,平均每年有超過一成的增幅。工會要求社署修訂指引,規定機構員工薪酬不能高於社署同等職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