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由組織及細胞製成並施用於病人作治療用途的先進療法產品規管,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先進療法產品包括應用人類的基因治療產品、體細胞治療產品及組織工程產品,提出七方面建議,包括訂定素質和安全標準;要求所有生產先進療法產品的設施領取牌照及遵守訂明標準;要求先進療法產品在進出口、推出市場及進行臨牀試驗前取得許可,以及先進療法產品的特定標籤要求等。政府又指,包含一種或多種醫療儀器的複合性先進療法產品,通過細胞或組織的藥理、免疫或新陳代謝作為主要作用機制,建議納入藥劑製品架構規管。

衞生署發言人指,先進療法產品近期發展迅速,治療功用及長遠副作用的資料有限,因此建議將產品納入現行藥劑製品規管架構,以保障公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