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修例訂明新建的公營骨灰龕位設二十年期限,之後每十年續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不贊成做法,認為是擾民,指市民處理完親人身後事後,還再要煩惱續期問題,形容是逼市民選擇不設期限的私營龕位。黃碧雲又質疑政府沒有諮詢公眾,認為不應一刀切實行,建議以試驗形式,抽取部分骨灰龕位設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