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被女兒曾經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兩名前學生和他們家長,入稟控告誹謗的案件,終審法院裁定入稟人盧光漢和一對子女上訴得直,案件需要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重審,決定案中懷疑涉及誹謗的電郵是否有「惡意」。終審法院法官同意上訴庭指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但上訴庭在決定是否需要重審時同樣出錯。
事發在2011年11月底,當時校內流傳,盧光漢的一對子女考試作弊,但因為父親是校董會成員,所以免於受罰。陳茂波夫婦及後向校長及多名家長發電郵,提及出貓事件。盧光漢和一對子女認為電郵有誹謗性和有惡意,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陳茂波夫婦。原訟法庭陪審團最初裁定部份電郵屬誹謗,原訟庭下令陳茂波夫婦作出賠償,但在上訴階段,上訴庭推翻裁決,裁定無證據證明電郵有惡意,下令毋須重審,入稟人於是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