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年初旺角騷亂案,26歲報稱任職侍應的鄧浩賢早前承認暴動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10個月。法官葉佐文表示,判刑時考慮案中的暴力使用程度、證人描述的暴動規模、被告的預謀程度,抑或暴動是在無計劃下爆發,以及最終有多少人參與暴動等。

被告前年二月九日凌晨,在旺角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向警方防線擲磚及搖動路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