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說,黃牛黨炒賣演藝節目門票,引起社會關注,康文署會檢討《公共娛樂場所條例》能否適用於政府場地演藝節目,令有關炒賣活動成為刑事行為,並考慮提高刑罰。康文署正在個別表演活動試驗門票實名制,會檢討成效,將來能否實行亦視乎主辦單位是否願意合作。至於將康文署場地演藝節目門票公開認購比例下限,提高至超過20%,亦關乎主辦機構的商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