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立法會大會提出質詢,指中聯辦介入本港的青少年制服團體所採用的步操方式。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回應指,政府不會干預制服團體的日常行政,包括步操方式。他表示,由民間成立的制服團體,是獨立自主的組織,因應各自背景和理念等,推行不同模式的青年發展活動及訓練;自2014至15年度起,民政事務局與獲資助的制服團體簽訂行政安排備忘錄,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而備忘錄訂明制服團體在運作和活動管理,享有自主權。
劉江華又指,下月在金紫荊廣場舉行、紀念五四運動的升旗禮儀式,一如既往會由主辨單位和參與的制服團體自行擬定活動安排,強調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駐港機構,都嚴格按照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政策,遵守《基本法》規定,履行各自職責;政府無計劃就《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立法,禁止中央政府各部門干預特區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