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在立法會表示,會諮詢律政司和執法部門意見,研究以修例方式規管康文署場地門票銷售的可行性。他又指,紅館和伊館的內部認購,比例可達八成是過高,因此方向一定是減少有關比例,相信今年內有結果。實政圓桌田北辰批評,《公共娛樂場所條例》有關禁止炒黃牛的條文,早在1950年訂立,罰則過輕,亦不適用於政府場地的活動,認為要盡快修例,提高罰則。

劉江華解釋,康文署場地的門票內銷比例原本是49%,但2001年時,考慮到紅館和伊館座位數目較多,又多為以商業模式舉辦演唱會,基於商業考慮,要爭取更多贊助商,銷售門票要更具彈性,所以將內銷門票比例增至八成。他又指,如果得到主辦機構合作,康文署樂意在城市售票網,以「實名制」購票,其中五月一個音樂會加場已經首次試行實名制及抽籤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