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市香洲區法院裁決兩宗跨境電信詐騙案,47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2年1個月至12年,並處以罰款,當中19人台灣人。法院查明,2015年9月起的半年內,主犯張凱傑和侯德敏分別在馬來西亞糾集四十多人,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冒充銀行客戶服務人員、公安局及檢察院工作人員等,虛構受害人因為個人信息洩露而涉嫌犯罪,向內地居民詐騙,又在大陸組織集團詐騙,以資金核查、賬戶升級等名義,先後騙取了42名大陸居民約70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