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就反新界東北撥款衝擊立法會大樓案,終審法院今日批准保釋申請,等候9月7日上訴聆訊。黃浩銘同時申請在7月到台灣出席一個關於退休保障和社會福利的研討會,但控方反對,認為台灣和香港之間沒有引渡條款,黃浩銘有可能棄保潛逃。法官李義指,反東北案中其餘12名被告的保釋條件都包括不准離港,黃浩銘不能有特殊優待,因此不批准他在保釋期間離港。
另外,黃浩銘在2014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因刑事藐視法庭罪在今年初被判監四個半月,今日是最後一日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