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公司註冊署拒絕香港眾志註冊為公司。黃之鋒指,香港眾志在2016年已向公司註冊處提出申請,直到今年1月才獲回覆,因為香港眾志主張自決而拒絕申請,認為是拖延處理及政治審查。
他質疑,事件和眾志成員周庭被取消立法會補選資格有關,指眾志未能和其他政黨一像取得法定地位,影響包括籌款等日常運作,批評在國家安全凌駕法治人權下,他日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的政黨,都可能不能註冊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