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理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的案件。梁天琦出庭自辯說,警方2016年農曆年初一當晚推出高台,目的是在想驅散人群,認為會對在場人士構成危險,於是自己站在高台前方,但未能阻止警方推進,小腿位置被撞了4至5次,甚至跌倒在地上。

梁天琦又說,當時有大批警員走進砵蘭街,將在場人士強行推到行人路,認為警方打算清場。當時接獲選舉助理致電,建議即場舉行選舉遊行,認為有助緩和現場氣氛,因為作為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相信警方會有顧忌,希望可保護現場人士,及阻止警方的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