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超聯球會「香港飛馬」球員打假波案,四名早前否認控罪的前球員郭建邦、鄭禮騫、陳柏衡和李家豪,下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除郭建邦外,其餘三名被告提出豁免訟費申請,但被法庭拒絕,指證供顯示被告的行為有可疑之處,屬自招嫌疑。法官指,不能在無合理疑點下,確認案中關鍵證人黃威的可靠性,指黃威堅稱自己不是串謀者,但法庭對他是否串謀者之一的疑慮揮之不去,包括他供稱在其中一場比賽賽後,收取以球賽門票夾附的一萬元時,不聞不問的反應,又在翌日用有關款項買衫、買奶粉和交學車費等,都有違常理。部份被告得悉裁決後握拳和擊掌,親友在庭上拍掌歡呼。


四人連同案中另一名被告、36歲的前足球先生李威廉,被控在2016年的三場飛馬預備組賽事打假波,合共被控七項串謀詐騙、行賄和受賄罪。李威廉早前承認其中兩項串謀詐騙和受賄罪,正保釋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