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重申,就《基本法》廿三條本地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但議題具爭議,政府要盡量聆聽各方聲音,研究每一項法律條文的限制,確保日後為廿三條立法時,符合《基本法》其他條文的原則,包括保障言論自由。李家超在本台節目解釋,所謂有利的立法環境是視乎各界會否願意考慮和容納對方的看法,強調信任是多方面,單靠特區政府努力無法成事。他又重申港獨違反《基本法》,會造成難以估計的動盪,不應該亦不適用於本港。
李家超又稱,跨部門反恐專責組將於下周一成立,但目前本港的恐襲風險仍然維持中度,沒有具體情報顯示本港有恐襲危機,但現時恐襲形式變化很大,需要一個專責小組集中處理情報,加大反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