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出席一個基本法研討會時說,憲法是國家最高的法律及根本法,是全國的上位法,而基本法是下位法,基本法不能僭越憲法,因此憲法可決定設立特別行政區,而當中有關社會主義制度以外的條文都可適用香港,但基本法不能規定憲法的特定條文,不在香港實施。

梁愛詩指,香港在過去20年已建立憲制秩序,但沒有充分研究憲法中哪些條文,用什麼方式適用香港,希望本港可深入研究有關議題,並多與內地學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