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HK)完成新上市規則諮詢,決定大致落實《上市規則修訂諮詢文件》的建議,將於下周一起接受上市申請。
港交所提議,在上市規則增訂第8A章,列明不同投票權的上市資格及必須落實的投資者保障措施,申請者必須是創新產業公司,並證明有資格及適合以此方式上市。初期只接納市值不少於100億元的企業上市,如公司市值未達到400億元,在最近一個年度需有最少10億元收益。
不同投票權的企業,不得更改不同投票權股份的附帶權利,申請人首次上市時已發行股本至少有10%,但不得擁有超過50%的相關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