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就現有民事訴訟索償中,對人身傷害案件除判決了整筆過賠償外,增加判按期賠款的選項,展開四個月公眾諮詢。法改會指,現時整筆賠償由於難以預測未來因素,例如原告健康和市場經濟情況,導致所判款額過高或過低,風險亦由原告而非被告承擔。

法改會指,按期賠款能為原告終身提供穩定入息,亦可與指數掛鈎以顧及通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