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二審稿,列明褻瀆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人大常委和社會輿論提出,近年社會有個別人,身穿二戰時期日本軍服拍照並通過網絡傳播,宣揚、美化侵略戰爭,損害國家尊嚴、傷害民族感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需要明確相關法律責任,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