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在本台節目說,小組提出的18個土地供應選項中,包括公私營合作發展私人新界農地儲備,建議成立獨立於政府的架構,擬定發展條件,及選址準則,如果市民認為門檻不夠高,可以在公眾諮詢過程中提出。

黃遠輝又回應政府是否可以引用《土地收回條例》收地,說引用條例的門檻高,須要用於開拓新發展區,或能夠滿足公眾利益,並具有凌駕性的需要,運用條例改劃土地的過程亦可能冗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