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所有官立、資助小學及特殊學校發通函,公布小學「一校一社工」安排詳情。在新資助模式下,公營小學可開設一個學位社工職位,或領取等額津貼,聘用駐校學位社工,或向服務機構購買社工服務。學校亦會獲發一項諮詢服務津貼,以購買諮詢、督導或其他支援服務;而現行的額外學生輔導服務津貼會優化。教育局會提供三年過渡期,如學校未能在三年過渡期後轉用新資助模式,可與教育局另行商討。而現時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可繼續採用現行安排。

教育局亦會改善特殊學校的學校社工編制,增加社工人手,確保學生人數較少的特殊學校,亦可獲提供最少一名學校社工。政策涉及的全年額外開支,是1.38億元。局方並將檢視學生輔導及社工服務的合作模式,與業界探討各種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