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舉行九小時公聽會,聆聽市民及團體代表對《國歌法》本地立法的意見。民建聯經濟事務副發言人蕭煒忠,在會上即席唱出國歌,稱即使有些走音或普通話不夠純正,相信基於他絕對尊重國歌的情況下,亦不會觸犯《國歌法》,批評反對人士以偏概全。有反對立法的市民批評當局在是否舉辦公眾諮詢的問題上「遊花園」,質疑政府對應否立法已經有前設,立法會公聽會並沒有意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如果有人故意作出侮辱國歌行為,一定要負上責任,因此《國歌法》有必要本地立法。他又稱,市民不應該以侮辱國歌的方式表達政治信念,可以透過其他方式表達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