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舉行公聽會,討論《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實施情況。有議員質疑,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時,已有豁免合資格私營龕場補地價的構思,但當時並無一併提交議會討論,是希望蒙混過關。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去年6月生效,列明私營骨灰龕場必須領有牌照或相關指明文書,才可繼續經營,申請期限已在三月底結束。發牌委員會共接獲144間骨灰安置所提交指明文書申請,但其後有一間撤回。食物及衛生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暫時未有申請人提交所有完整資料和證明文件,即是仍未有私營龕場合資格獲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