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表示,由於預測未來兩年市區公屋供應增加,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容許在2013年9月或以前已登記的公屋申請者,可更改公屋選區為「市區」。房屋署將會發信通知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及提醒他們輪候「市區」單位的實際時間視乎多項因素,包括改選「市區」的申請者數目,以及市區新落成及回收單位的實際供應量。
房委會又表示,申請者可隨時恢復原來的區域選擇,或改選其他市區以外的區域,並可保留原有的登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