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賄賂非洲官員,在美國被捕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第三度向紐約法庭提出保釋申請,法官未能即時處理,決定兩星期後再訊,何志平需要繼續還柙。
68歲的何志平被控在一四至一六年,代表一間中資能源公司,涉嫌透過賄賂非洲官員,換取生意上的優待。他先後兩度申請保釋都被拒。代表律師早前去信法庭第三次申請保釋,提出以何志平的母親及兄弟,在香港兩個總值合共400萬美元的物業作抵押,法官認為有問題未能解決,包括美國能否充公香港抵押物業,以及潛逃風險等,要求控辯雙方提供更全面資料,本月17日再開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