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證監會指,內地電視股市節目主持人廖英強,在微博及博客上評價及推荐股票,而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帳戶買入相關股票,並在推荐後集中賣出。三個月內操縱39隻股票指控成立。證監會裁定對他沒收違法所得4300萬元人民幣,並罰款860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