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Uber司機涉嫌非法載客取酬案,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前覆核,其中被告沈仲文承認控罪,罰款3千元。案情指,沈仲文去年6月接載一名男子,由元朗前往荃灣,乘客事後透過信用卡支付155.3元,沈仲文承認無出租車輛牌照。另外6名被告否認控罪,排期在下月審訊,法庭暫定在7月與另一宗涉及23名Uber司機的案件合併裁決。
警方去年透過放蛇,打擊無牌出租車行動,先後拘捕多名Uber司機,控以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