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強積金自願供款和購買延期年金產品,可獲扣稅的安排細節,兩項計劃合共最多可以扣減3.6萬元稅款。當局建議,規定只有在退休、失去工作能力等情況下才能提取供款的人士,方可以扣稅;延期年金產品亦需要合乎保險業監管局的指引,條件包括最低保費總額18萬元、供款期最少5年、年屆50歲之後才可以提取年金等。政府計劃在年尾前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下個課稅年度開始生效,相信扣稅優惠對庫房的影響不大。

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建議,增加扣稅彈性,包括取消每年3.6萬元的扣稅上限。他又說,供款人要長時間供款,至少十年才可以取回款項,付出相當大,因此認為要提高市民投資的誘因,將最低保費總額,由18萬元堵加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