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宣布,加強政府收地的特惠補貼和安置安排,為所有政府發展的清拆行動,制定劃一及經加強的一般特惠補償和安置方案;會引入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計劃,讓受影響住戶獲安置到房協的專用安置屋邨;會適度放寬現金特惠津貼申請資格,並加大額度;會讓已登記或持牌的非住用構築物合資格住戶,同樣受惠於免經濟審查的安置和特惠補償,並放寬在棕地或寮屋業務經營者,申領特惠津貼的資格門檻。
發展局長黃偉綸表示,稍後向立法會發出討論文件,詳細介紹建議內容,計劃本月29日向委員會作出介紹,發展局與相關部門5月中至7月,會與地區持份者及受影響人士接觸,再徵求立法會財委會批准通過特惠津貼安排,若通過,對寮屋住戶及業務經營者的追溯期,至會由今日起生效,棕地業務經營者就由去年4月1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