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為日後政府所有的涉及收地清拆的公共發展計劃,劃一制定加強版的補償和安置方案,估計在未來15至20年,有大約8000戶受遷拆影響的居民受惠。新方案引入免經濟審查的安置安排,並放寬現金特惠津貼的金額上限至約120萬元。地政總署指,新安排會有限度放寬至已登記或持牌的非住用構建物住戶,署方會酌情安排,為在前年5月10日前搬入非住用構建物的住戶作一次過自願登記,指有關安排屬於全港性政策,不限於某個發展區。
至於已登記的寮屋居民會否因為違規而被當局檢控,地政總署發言人指,如果住戶無其他違規,即是無加建或擴建構建物,抑或登記住戶無改變,署方會作有限度容忍,亦會繼續按寮屋管制政策主動巡查。